北京报道, 11月19日,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财务退市指标:扣除营业收入》和《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第9号——金融退市《市场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指引》)当晚晚些时候, 深交所发布了同样的指引。
       一位接近上交所的人士告诉记者来自《华夏时报》的消息称, 上交所在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中总结了营业收入扣减和监管经验, 在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进一步优化修订了营业收入扣减标准。
       主要目的是精准打击空壳公司严格负责中介机构es。 2021年是退市新规实施的关键一年。记者了解到, 退市新规即将迎来一周年, 《指引》将详细提升金融退市指标的可执行性。这也意味着, 临近年底, 出售资产增收的A股上市公司将“无路可走”。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执行性 据悉, 《指引》旨在明确金融退市指标中营业收入的具体扣除, 提高金融退市指标的可执行性, 并详细落实退市新规。具体而言, 《指南》的出台坚持目标导向, 精准瞄准空壳公司。记者从上交所获悉, 在《指引》制定过程中, 监管部门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进行了筛选, 提取了此类公司利用较大营业收入的常用方法, 保护外壳, 以制定相关扣除标准为指导, 旨在精准打击空壳公司, 力求做到“尽可能退”。同时, 《指南》采用“界定、列举”的方法, 明确了营业收入的扣除项目。营业收入扣除在性质上与非经常性损益相似, 营业收入扣除的特点和具体内容可以通过“定义列举”来更好地描述。因此, 《指南》根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和无商业实质的收入”的定义, 列出了具体的扣除。此外, 《指南》明确了审计机构的核查要求, 督促审计机构充当“把关人”, 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此前, 2020年12月31日, 退市新规发布实施。其中, 在财务退市指标方面, 加计扣除不可抵扣税前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两者中较低者。该指标旨在更准确地描述和描述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力求出清空壳公司。应用该指标时, 新退市规定明确营业收入的扣除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和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收入”, 并要求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前后亏损额较低者为负数时,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扣除的营业收入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并由年审会计师对扣除的营业收入是否准确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数据显示, 2020年年报披露后, 上交所共有42家公司被发布退市风险警示, 其中25家受到新*ST金融退市指数实施。精炼的壳公司退市指标如何精准瞄准空壳公司?再过几个月, 2021年年报就要出炉了。
       投资者应注意年报的哪些方面?记者了解到, 《指南》中营业收入具体扣除的重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细化贸易类和准金融类业务的扣除条件。据悉, 一些空壳公司为了避免退市, 为了避免退市, 纷纷通过争相开展贸易和金融类业务来扩大营业收入。贸易业务和准金融业务普遍投资少, 进入退出成本低, 难以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 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空壳公司的本质。为防止出现此类情况,

《指南》明确本会计年度和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收入和符合条件的金融业务收入应予以扣除。同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金融业务, 如借贷资金利息收入, 由于是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为防止上市公司偏离实际, 每年明确扣除。
       二是规范“商业模式稳定”的判断标准。为防止公司通过其他各类新业务来保护壳子, 《指南》将“尚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经营模式的业务收入”作为“业务收入未形成”的底线。与主营业务有关”。同时, 进一步明确了“稳定商业模式”的判断原则, 如业务是否具备完整的输入、加工、输出能力,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是否有相关业务经验和一定的投资。三是明确扣除非正常交易合并取得的收入。为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委托投票权、捐赠子公司或业务等方式仓促“控制”其他公司实现“整合”, 从而增加营业收入避免退市, 《指引》明确要求扣除“本财年出现重大亏损”。以公平对价或以非交易方式取得的子公司或企业合并所产生的收入”。上交所表示, 根据退市新规, 在2021年年报披露后,

上市公司若首次触及扣减前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中较低者的财务退市指标1亿元以下, 退市。风险警报 (*ST)。已发布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即*ST公司, 如果2021年继续达到退市指标, 将直接退市。因此,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相关上市公司可能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风险提示等, 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主编:颜辉主编:夏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