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道称, “经过上交所的第二轮询价, 泰坦科技实际上应该撤回材料。”曾担任某知名券商保荐代表的投资银行家王继跃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现实情况是, Titan Technologies 并未自愿撤回该材料。 2019年9月2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第二十五次审核会议上,

公司在科创板的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被驳回。作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来第二个被拒绝的IPO项目, 泰坦科技为何遭遇如此命运?有任何迹象吗?泰坦科技成立于2007年, 由新三板转入科创板。在2019年4月11日的申请稿中, 公司将自己定位为“国内科技服务行业的龙头企业”, 主要为创新研发提供科技服务一站式技术集成解决方案。手的技术和产品特点, 以及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 揭示发行人生产核心技术的先进程度,

以及在国内外发展水平上的地位;披露报告期内依托核心技术的产品定位及市场情况。地位。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 是因为泰坦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 其核心技术包括流动化学技术、金属离子去除技术、平行反应技术、材料配方技术、不对称合成技术和手性分析检测技术。核心技术还包括用户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智能仓储物流技术等服务技术。 Titan Technologies 用 20 页回答了这个问题。其中, 在同行比较方面, 公司表示, 与国外同行相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托生产核心技术开发新产品, 紧跟前沿科研, 打造更丰富的产品矩阵, 部分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与国内同行相比, 发行人在政府项目获批数量和金额、知识产权申请和收购数量、产品销售规模和业务增长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间接影响展示了公司在生产中的先进核心技术。”经过第一轮询价后, 上交所对泰坦科技进行了三轮询价。王继跃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其实第二轮询价的措辞已经非常严格, 到了泰坦科技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的时候了。在第二轮质询中,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保荐人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端正工作态度, 认真对待科创板IPO申请工作, 遵守规章制度。请及时逐项回复查询”, 要求重新回复第一轮查询中遗漏的问题, 并说明第一轮未回复的原因。要求不相关的内容, 减少广告语言的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二轮询价函。泰坦科技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 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 第三轮询价函中仍有要求泰坦科技“重新答复”的字样, 第四轮询价仍涉及第二轮询价的延期。 “化学试剂批发商”?对于泰坦科技科技创新, 王继跃表示, 董事会IPO被拒绝并不奇怪。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可以说是科技属性不足的“化学试剂批发商”, 相关表述有点难以依靠科创板, 导致准确性不高。有问题, 不符合发行条件。 2019年9月26日, 上交所在终止审查决定中表示,

泰坦科技将自身定位为“以自身核心产品为基础的专业技术集成服务商”, “以核心产品技术为基础” , 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为创新研发提供科学服务报告期内, 93%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科研试剂、科研仪器和耗材的产品销售, 其中, 报告期内50%以上的销售收入直接从第三方采购。方品牌产品直接对外销售。 2016年至2018年, 泰坦科技披露的“核心技术相关产品和服务收入”分别为24320.64万元、40420.97万元和59313.27万元。其中, 特种化学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5007万元、27242万元和39440万元, 占比超过60%。
       但是, 泰坦科技的自有品牌产品都是由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通常简称为OEM)生产的。而且, 对于代工生产过程, 泰坦科技目前只有两人负责代工生产厂家的工艺指导和质量控制。部分产品由泰坦科技提供, 然后委托代工厂家进行分装加工, 部分产品直接从代工厂家采购。品牌售后。泰坦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 其产品和服务涵盖高端试剂、通用试剂、特种化学品、科研仪器、实验耗材、智能实验设备、科研信息化及相关专业技术集成服务。科创板上市委员会最终认为, 泰坦科技未能准确披露其商业模式和业务本质, 未能准确披露其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据。依靠核心技术进行生产经营的, 根据有关规定, 终止其科创板上市申请。 9月27日上午, 《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泰坦科技董事兼总经理张青。打完电话后, 记者透露了自己的身份。
       张青立即表示正在开会, 待会再联系。挂断电话后, 记者给记者发了一条短信。联系张青, 询问泰坦科技是否会向上交所申请IPO审核。根据相关规定, 泰坦科技可以在收到IPO否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核。
       截至发稿, 《华夏时报》记者尚未收到张青的回复。记者致电泰坦科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无人接听。编辑:颜辉主编:陈峰